寡人刘玄德_第七十七章 时艰路难,青衣入城(5k)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七十七章 时艰路难,青衣入城(5k) (第1/3页)

    阳翟之外的官道上,卢植看向坐在绝影马背上,自从那日归来就难掩喜色的刘备。

    “玄德,莫非在阳翟时碰到了什么喜事?”卢植笑问道。

    刘备将那日之事与卢植大略一言,自然是将收拢枣祗这般事情都被他略了去。

    卢植点了点头,“郭公则地方豪门之子,如此行事倒也寻常。这些年我走南闯北,所见世家之子也多是如此。一家之中,豪富地方,自给自足,自然是会将家放在国前,倒也不算什么新鲜事。”

    “如此人物,寻常用之还好,只是若为人谋事,只怕有朝一日家国两难,反倒是会妨碍其主。不过你说的那个枣祗倒是有些意思,读书人历来视功名为囊中物,少有愿俯身弯腰,低头看看脚下田地之人,这枣祗若是无所成也就罢了,可若是有所成,必然成就不小。”

    刘备笑道:“卢师高见,备也以为如此。得见豪杰人物,故而欣喜。”

    卢植忽然一笑,“得见豪杰?虽说天下豪杰人物自来不计较出身,可世上英杰,其实还是大半出自诗书富贵之家。”

    “玄德,可还记得我曾和你说过,我在这豫州曾有不少好友。如今依旧常有书信来往。这次你我前来,想必能见到昔年的不少故人。咱们再向前走,可就是颖阴了。”

    “颖阴荀氏?”刘备握住缰绳的手紧了紧,“不想卢师的故友竟是荀家人。”

    卢植在马背上仰了仰身子,微微抬头,看向炎炎大日,日光灼灼,灼人眼目。

    “荀氏名门,天下皆知。当年我求学四方,曾与郑玄一起去高阳里拜访过荀家。荀家八龙,郑玄与慈明最为投契。”

    荀家世居颖阴,至荀淑时更有大名,号为神君。此人更是与陈寔留下了真人东行的传说,此言虽不可信,然荀淑为时所重如此。

    荀淑更有八子,号为八龙,俱有声名。当时的县令苑康更是以古时高阳里有才子八人的典故,将他们所居的西豪里,更名为高阳里。

    而八人之中,荀爽最为有名,素有荀氏八龙慈明无双之称。

    刘备笑道:“备在雒阳之时倒是久闻荀公大名,雒阳之人将荀公传的神乎其神,似是已然通鬼神了。”

    “荀慈明自然不通鬼神,天下人喜好以讹传讹,历来如此。”卢植闻言一笑,“不过在我看来,此人却也不似寻常的读书人。”

    见刘备有些不解,卢植笑道:“昔年张让之父死,归葬颍川,一郡毕至,虽是富贵豪奢华之极,可颍川多名士,却无一人前往,张让恨之。唯有陈仲弓前往吊唁,受尽天下非议。然而如今宦官虽依旧横行天下,可对颍川之地,却是多所宽宥。以我观之,荀慈明颇似陈仲弓。能忍辱,可弯腰。”

    “那不知卢师所言故友是何人?”刘备问道。

    卢植历来性刚,如今对荀爽评价如此,想来多半是与荀爽不投机了。那卢植的好友又是何人?

    卢植笑道:“此人姓何名颙,字伯求。亦是天下英杰人物,若论义名奋发,宁折不弯,仗义天下,纵然是我,也是远远不及。”

    刘备一愣,似是听过此人的名字,再一想到此时地处颍川,他忽然记起此人,原来是那个最先称赞荀彧有“王佐之才”之人。

    “此行听闻伯求也在此处,想来咱们也能见上一面了。玄德,荀家天下名门,我在雒阳之时便听闻这一辈也是颇多才俊之士。想来今日你也能见上几个的。”卢植笑道。

    刘备苦笑一声,年轻一辈的荀家子,只怕他知道要比卢植还要更多一些。

    …………

    颖阴城外的官道上,有故人久侯。

    既是故人,自然知道卢植的性子,知他既然是为公事而来,必然是不会主动停下行程去往颖阴的。所以他们掐算着路程,今日特意在此相侯。

    三人居前,数人居后。

    左侧居前之人,身后无人,身量高大,顾盼之间神采飞扬,虽是一身儒衫,却是颇多雄壮之气。

    此人正是卢植口中的南阳何颙何伯求。

    昔年他曾有故人笃病将终,何颙往见,故人有父仇未报,泣而诉之。何颙感其义,为其复仇,以仇人之头醊其墓。

    何颙左手之人与之相比则是文雅了不少,虽稍显单薄,可眉目柔和,使人望之便想与之亲近。

    此人则是荀氏八龙,慈明无双的荀慈明。

    荀爽身后,又有一年轻人与一少年人。

    年轻人十七八岁的年纪,神色木讷,不似机灵巧变之人。

    此人名荀攸。

    荀攸身侧的少年人则是身姿端正,望之俨然,若是走近些,还能嗅到此人身上的淡淡熏香之气。

    此人在如今的群贤辈出的荀家也是声名极大。

    少年名叫荀彧。

    荀爽左手之人则是短须淄衣,看似寻常,只是眼眸之中时有几丝精光闪过,其人更是带着一股严酷之意。

    此人为陈寔之子,陈纪。

    陈纪身后同样站着一个少年人,此人与荀彧不同,神色之间颇为跳脱,正偷眼四处打量,一看便是个伶俐之人。

    少年是陈纪之子,陈群。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