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全面复兴_第一百二十四章 狠宰一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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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四章 狠宰一笔 (第4/4页)



    迪士尼动画做得好,市场份额只有3%,按道理他们该更拼命争夺才是,但现实却是迪士尼出手最为寒酸。

    但要说现在的好莱坞哪家状态最惨,还得数美国影视文化的象征,连注册商标都是美国自由女神像的哥伦比亚影业公司。

    这时的哥伦比亚刚刚经过五六十年代的低谷,但并没有在七十年代崛起,而是又经历了假支票风波,基本上已是名誉扫地,一蹶不振的的丝血状态了,去年市场份额只有4%,就比迪士尼强一丢丢。

    现在除非给他们一个医疗箱,否则两瓶能量饮料灌下去都恢复不过来。

    罗峰从一开始就不打算与华纳、环球、福克斯等公司合作,这帮人都是满血状态,就算拿到了肾上腺素和止疼药,那也是先放起来留着,万一空间不够了,很可能满血就浪费了。

    派拉蒙和迪士尼也不是合适的合作伙伴,这两家虽然不是满血,但两个绷带加上一瓶能量饮料就足够了,未必会用他的医疗包,萧炎那个医疗箱更是不会使用。

    现在只有残血的米高梅,还有丝血的哥伦比亚会把他们当成救命稻草,也只有在这种状态下才会用心发行自己的电影,至少肯花大价钱买改编权。

    所以,罗峰直接向这两家喊出了1000万美金的价格,同样是狮子大开口!

    这两家还没反应过来罗峰竟敢如此漫天要价,萧炎就位后紧跟着开出了1500万美金的北美发行权和改编权价格。

    米高梅和哥伦比亚均表示受精过度,这两人的嘴张得太大了,好莱坞八大电影公司什么时候花过这么多钱买外国电影的改编权?

    但是罗峰和萧炎并不觉得自己要价高,这八家公司买到发行权和改编权后,肯定会先小范围放映,更大概率是根本不放映,所谓的“发行权”只是不让别人放映,他们自己会全力制作美版,成后翻拍后再正式发行。

    所以,分成协议是想都别想,哪怕是两家快要坚持不住的公司,他们也只会高价买回电影的发行权和改编权,绝不会大规模放映他们的版本。

    这种做法不是针对中原娱乐,欧洲的电影被好莱坞公司买去后,也都是这么操作。

    这么搞,一来可以不让外国电影在美国火爆,二来可以不让外国明星在美国大火。

    这就是美国电影公司的潜规则,首先必须保护自己的电影市场,不让别人进来分一杯羹;同时还要保证美国人只认识好莱坞的明星,不能让外国明星过多曝光,除非他/她是个白人,并且来到好莱坞发展。

    这两个是美国影视领域的底线,即便是快要倒闭,未来几年不得不转手的米高梅和哥伦比亚,他们也不会打破规则,否则其它七家会一起上来打死你,甚至各个协会都要找你的麻烦。

    罗峰和萧炎从一开始就没奢望过票房分成,别说趁人之危,就算像松下和索尼一样买下一家公司,那也一样要按照美国人的规则运作。

    日本人收购后甚至都不敢干预公司的运作,那些混吃等死或不称职的员工,他们同样不敢轻易开除。

    美国人当年可没少坑索尼和松下,你要是敢插手公司运作,媒体就马上炒作,民众开始大肆抗议,各方压力瞬间全都涌过来。

    索尼和松下买下好莱坞公司后,只能任凭公司的原高层自己做主,基本跟孙子差不多,眼睁睁看着美国人拿着他们的钱胡搞乱搞。

    最憋屈的是你还不能管,否则就是“日本要夺取美国文化啦”、“自由女神被日本人夺走啦”、“日本人文化入侵美国啦”、“赶走日本人”、“杀死日本人”!

    这种动辄全民声讨的大阵仗,松下首先扛不住巨额亏损,坚持几年后就把高价买来的公司低价卖掉,全当花钱买了教训。

    索尼则是花了几十亿美金,用了十几年时间才一点一点把公司控制权拿到手里,至少能够建议一下公司行进的方向了,不至于年年都要亏损好几亿,只是这个代价太大了。

    大佬可不会犯这种错误,他跟这些公司做生意,根本不会奢望分成这种东西,只是想办法狠赚一笔。

    然后,再看看有没有地方能坑一下,比如只把电影改编权卖出去,但不包括音乐版权,或是不包括录像带版权等等。

    但人家也不是傻子,这部电影最值钱的地方并不是电影本身,而是那十首神曲,否则别说卖一千五百万,连五百万也卖不出去!

    不过,录像带版权倒是真能狠坑一下对方,这东西现在可没人在意,八大公司全都瞧不上这个由日本公司鼓捣出来的新玩意,现在没人认为录像带能威胁到电影院,甚至作为一个补充都不可能。

    罗峰这时就准备把这个当成合作条件,狠狠宰上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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