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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年关 (第2/2页)
宴请方圆十里内几个村落的佃户、长工,因为庄院外围的一些田产,需要这些佃农来耕种,然后按时交租,尽心尽力去耕田,有了好收成,庄院才能获得更多利润。 自汉朝以后,以世族地主为主的庄院经济发展起来,东汉末年,经常会出现一些豪族,建立坞堡,率领部曲、私兵数百人,投奔某个诸侯的描写。到东晋时期,门阀政治达到顶峰,地方富豪强族林立,自成堡垒,不交赋税,不服劳役租调。 到了北魏时候,地方形成了宗主、坞主,拥有众多的宗族、部曲,修有坞壁,缮制甲兵,成为大大小小封建地主武装首领,其依附的农民往往有数百家、上千家,甚至万户,为其私家人口,北魏朝廷为了加强对地方控制,所以推行变革,但效果甚微,最后州、郡、县长官,不得不依靠这些坞主辅助治理地方,形成了“宗主督护”的制度。 直到了大隋立国,隋文帝统一中原,使南北合一,政令出于朝廷,对地方控制力加强,再加上地方豪族已经衰落,所以朝廷推行大貌检索等措施,颁布一系列措施,废除了地方宗主、豪强,拆坞堡,核实了人口,全国达到四千多万人口归于朝廷户籍,赋税增加,国力迅速强大,终于实现了开皇之治。 在大隋律令中对官员和世族占田有规定,比如九品官或下级世族,只能拥有良田十倾,不可以再多,官位越高,爵位越大,所占田亩才能增加。 如此一来,隋朝的佃户与庄院户主的关系就发生了巨大改变,以前佃客的户籍都附注在庄园主户籍的下面,官府不再向佃农征派赋税,另一方面,佃客受庄园主的‘荫庇’,不得不被迫给庄园主耕田、纳租和服务各种劳役,形成了给客制度中的“客皆注家籍”的规定,世世代代无法摆脱低贱身份,许多还沦为了庄园主的奴隶。 而当下隋朝颁布《开皇律》,其中就规定了佃客都属于隋朝平民,脱离了与庄园主、豪族的依附关系,除非自己主动签下卖身契约,甘愿到贵族府内充当奴婢,否则,不得强求改变农民的身份,此时的佃农与庄园主,成了一种田地租赁关系,自由多了许多。 庄园主为了保证收成,逢年过节会宴请佃户、长工吃酒,向他们赠些年货,这渐渐成为隋朝豪绅地主的惯例了。 毕竟佃田种地,东家和庄园主不可能自己亲自去监督,这些长工头儿、佃户头儿带着手下,把一些干活的民户管理井井有序,踏实种地,旱涝保收,因此,很受庄园主的青睐,自然有些额外赏赐。 像许多电影里上演的恶霸地主很少,多是小说艺术加工,因为臭名在外的乡绅地主,没过几年就会衰败了。 因此许多乡绅在地方都有些名望,比如出钱修路、修堤坝、盖城隍庙、山神庙等等,遇到灾荒之年,施粥救济的也不在少数。 除夕这天,庄园内大摆筵席,至少有五六桌,罗昭云、史大奈、沐荷、内院冯管事、掌管厨房薛管事、新提拔的外院牟管事等聚在一桌,赵灿、梁铮等十卫一桌,请来的佃户头儿、长工头们两桌,家丁、仆人三桌,算是热闹一回。 按当时中原规矩,家奴们不能跟东家同时吃饭的,但一来这里是边疆之地,胡汉混杂,中原习俗传播的少;二来今天是除夕节日,一年只此一天,罗昭云还是个少年,灵魂又是穿越而来,所以不忍那样苛待家奴,就算优待家丁们一天,一齐开宴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