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宋_第一百八十七章 明妃曲与和亲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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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七章 明妃曲与和亲论 (第2/3页)

朝,实际上是说宋朝,而且妙在一经点出,便立即转入“女色难自夸”,以接回明妃身上,否则就成了《和亲论》而不是《明妃曲》。

    同时,不得不说,这也是个很奇特的现象,虽然大家的印象中总是觉得宋朝很软弱,老是给人家赔钱,但值得称道的一点事,不管如何软弱,整个宋朝,都无一例和亲的例子。

    仿佛这成了他们坚守的一个底线,那就是不管如何赔钱,哪怕称臣纳贡都行,我就是不跟你和亲,算是为保护女性权益做出了贡献。

    这是真的,的确很奇怪。

    要知道,在中国古代史上,可是存在着相当广泛的和亲现象,就类型而言,有中原王朝和少数民族政权间的联姻、割据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间的联姻、割据政权间的联姻、少数民族之间的联姻。

    就朝代而言,有汉与匈奴、汉与乌孙、孙吴与蜀汉、隋唐与吐谷浑、隋唐与突厥、唐与吐蕃、辽与西夏、以及后来满蒙联姻等等。

    无论形式怎样变化,但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这些都是政治利益的驱动,公主们虽然高贵,但在这方面毫无人权可言,只是可悲的政治牺牲品。

    所以纵观整个和亲史,宋朝就显得很突兀了,哪怕有汉唐的例子在前,也坚持不肯和亲,要知道一旦和亲就可以不用给岁币了,但宋朝就不,可谓是仗着自己有钱为所欲为,就是不肯低下自己高傲的头颅。

    而之所以如此,很多人研究过,原因有很多,一是宋朝士的文官们虽然看不起武将,但更看不起这些蛮夷,主张以物质厌其欲,坚决的反对和亲、割地等认为有辱国格的事情。

    像是富弼、贾昌朝等是持这类观点的代表人物。

    比如当时辽兴宗曾派刘六符等南下宋朝议割地、和亲事宜,当割地的要求被北宋的谈判代表富弼等人拒绝后,他们就提出了与宋和亲的要求。

    可富弼却借口婚姻易生嫌隙而婉言拒绝。

    “结婚易生嫌隙,本朝长公主出降,赍送不过十万缗,岂若岁币无穷之利哉?”

    贾昌朝对和亲的反对态度更是溢于言表,他说。

    “始,昌朝馆伴契丹使者,建言和亲辱国,而尺地亦不可許。朝议欲以金帛啗契丹,使攻元昊。昌朝曰:‘契丹許我而有功,則责报无穷,且以我市于元昊,昔尚结赞欲助唐讨朱泚,而6贽以为不可。后年乃知吐蕃阴与泚合。今安知契丹不出此邪?’于是,命昌朝报使契丹,昌朝力辞,因奏此疏。”

    还有就是北宋是理学端的时期,南宋是理学的兴盛期,故而两宋有不少士大夫把和亲与伦理道德相对立,像上文提到的贾昌朝,就认为“和亲辱国”。

    而理学集大成者朱熹更是把“中国结婚夷狄”视作“自取羞辱”。

    理学使传统的夷夏之防观念深入人心,它用新的方法来阐述封建伦理纲常和等级秩序,逐步成为两宋时期的思想文化的主流。

    受理学思想的影响,传统的民族偏见大大加深,汉族的正统观念由此奠定,和亲之策自然而然就被削弱。

    因而当少数民族政权提出和亲请求时,宋人心理是无法接受的。

    像是《宣和遗事》开篇即言:“中国也,天理也,皆是阳类;夷狄也,小人,人欲也,皆是阴类”。

    所以,宋朝并没有出现“和亲”现象,即使在面对辽、夏的和亲请求时也是坚决拒绝和亲。

    包括宋朝的文人士大夫大都推崇以文德来治理国家,像是赵普在《上太宗请班师》中说“以威德御之”;孙觉在致神宗“胜夷狄之患”的上疏中说:“盖陛下新即大位,夷狄未见威德,故敢或为侵侮以窥我边。”

    不难看出,他们无不奉行以德治来处理与少数民族政权的关系,强调王者要以德服天下,对待番邦要“示之以德”。

    也就是只要统治者具备高尚的德行,就能让番邦真心的臣服于中原王朝;而他们认为夷狄之所以屡屡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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