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宋_第二百零八章 齐心协力救大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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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八章 齐心协力救大火 (第3/3页)

以囊掷火中”,是一种可投掷的灭火器。

    唧筒:“用长竹,下开窍,以絮裹水杆,自窍唧水”,大概是最早的消防泵了。

    云梯:“以大木为床,下施六轮,上立二梯,各长丈余,中施转轴”,可用于高层建筑的救火。

    这些消防器械虽然不可与现代化的机器相提并论,但考虑到它们是8oo年前的产物,还是很不容易了。

    同时驻扎在望火楼下官屋的“军兵百余人”,则是专业的消防官兵。

    他们又被称为“潜火兵”,都是职业的军人,平日需要接受专业训练,因此身手敏捷。

    望火楼上的瞭望消防兵一现哪处起火,马上出警报,“则有马军奔报”主管城市消防的领导,潜火兵即刻出动,以专业技能汲水扑火。

    因为有了专业的消防队,开封府生的火灾,通常“不劳百姓”救火。

    要知道在宋代之前,城市并无专业的消防组织,失火了,很大程度上依赖民间的自救,国家也立法强制规定了臣民救火的义务,《唐律疏议》说:“诸见火起,应告不告,应救不救,减失火罪二等。”见失火不施救的人,将按罪刑比失火之人减二等的标准作出处罚。

    《宋刑统》抄自《唐律疏议》,也有一模一样的“诸见火起”条款,可要知道,《宋刑统》的不少条款,跟宋朝社会生活是脱节的,在司法过程中往往也存而不论。

    “诸见火起”条款正是如此,因为北宋前期,政府曾要求,京师公私廨宇失火,邻近之人不得擅自救火,必须等候专业消防队前来扑救。

    这一立法,原是为了防止有人浑水摸鱼、趁火打劫,进入失火现场盗窃公私财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有专业的公共消防队可以信赖。

    可到后来现不现实,因为要是你领居家着火了,你不帮着救,反而在一帮抱着膀子看着,等着专门的救火官兵来救,那时即便火被扑灭了,这邻居也做不成了,所以到后来,慢慢的也就废除了。

    到了天圣九年,赵祯听闻“都辇闾巷有延燔者,火始起,虽邻伍不敢救,俟巡警者至,以故焚燔滋多”,遂修订法令:“京城救火,若巡检军校未至前,听集邻众赴救,因缘为盗者,奏裁,当行极断。”

    不过,所谓“听集邻众赴救”,乃是指民众“可以自行救火”,而非“必须动手救火”的强制性义务。

    而从《东京梦华录》的记载来看,东京“每遇有遗火去处”,都是由“军厢主马步军、殿前三衙、开封府各领军级扑灭,不劳百姓”。

    从规定臣民救火之义务,到“不劳百姓”,这是城市公共治理的一大进步。

    所以以此看来,此时的开封府着火应该是很不容易的,即使着了火,应该也很快被扑灭。

    但其实不然,理想和现实总会脱节,因为虽然每个坊都设有一座望火楼,有专门观测火警,而且楼下有“潜火兵”的军队驻守,专司消防。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制度总会慢慢腐朽,比如如果大家有机会看看清明上河图的话,就会现,张择端在画上也画了望火楼,但楼上无一人观望,而且更夸张的是,连望火楼下的两排兵营被改作了饭馆。

    比消防缺失更可怕的是城防的涣散,在这幅画中,就连城墙上下都没有一个守卫,土墙上面也没有任何城防工事,连射箭的城垛也没有,甚至连虚设的城防都没有。

    原本应该是有重兵把守的城防机构所在的位置,居然是一家商铺,老板正在验货,账房在记账。

    所以从画面上看,整个汴京正沉浸在浓厚的商贸气氛中,完全是一座不设防的都城。

    这不是张择端有意设计的,而是真实地反映了此时宋朝已日渐衰败的军事实力和日趋淡漠的防范意识,故此,此次才会燃起这么大的火,让得所以人都是猝不及防,短时间内难以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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