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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sun(第一更) (第1/2页)
婴儿、少年、青年、中年、老年! 这是一个人的成长历程,在这个历程之中,无论是婴儿还是老年,大都是在学习。 婴儿的牙牙学语,少年的求学问道,中年的励精图治。 人这一辈子,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知识。 或许是从长辈口中,也或许是生活实践,当然,更多的应该是从书籍之中学习。 书到用时方恨少! 哪怕是屠龙之技,在某些时候也可能有用,所以书不离手一直是对某些人的称赞。 把前半生献给金叶子,山姆自己都不知道看了多少书了,当然更多的其实开头,数不尽的开头,他从一个实习生熬成陆离如今的社长的地位,从一个毛都不懂的小子熬成可以把历年热书的前几章背诵出来。 这都不是简单的运气二字就能够诠释的。 正如诺德娜拉老学者说过的:想进步?读书吧! ThreeringsfortheEleven-kingsunderthesky, SevenfortheDwarf-lordsintheirhallsofstone, NineforMortalMendoomedtodie, OnefortheDarkLordonhisdarkthrone, IntheLandofMordor,wheretheshadowslie. …… 三大戒指归属天下精灵诸君, 七大戒指归属石厅矮人列王, 九枚戒指归属于阳寿可数的凡人, 还有一枚属于高居御座的黑魁首。 魔都大地黑影幢幢 …… 咦,这有点意思啊。 魔戒? 精灵? 矮人? 这是什么东西? WhenMr.BilboBagginsofBagEndannouncedthatheworldshortlybecelebratinghiseleventy-firstbirthdaywithapartyofspecialmagnificence…… 侧面切入,当然,初始读起来,除了那几句诗,似乎没什么特别的,长生不老,金山,这类东西在如今的通俗文学里面已经出现了不少。 不过嗅觉灵敏的山姆觉得这些文字里面蕴含着另类,所以他一直没抬头,哪怕是罗菲已经端来了咖啡。 陈安歌没有打搅一个深陷文字,哦,不,是深陷幻想世界的人,他打量着金叶子的第一层。 接待台被擦拭的很干净,木桌子上面的油漆已经掉了很多,外圆边被人摩擦太久,以至于竟然出现了凹陷,足以说明这个接待台的桌子至少有二十年往上的光景了,兴许是老建筑的缘故,并未有太大的窗户,建筑纵深太大,里面有些昏暗,所以哪怕是大白天太阳高悬,里面也开着白炽灯,不过瓦数并不是很高,如果有人去过早些年大华的乡下小药铺,应该能够想象这个画面。 隐蔽,柜子陈旧,当然,前台的罗菲小姐很美,一身红色的露肩长裙,鲜艳的大红唇,穿衣打扮很现代,和这个古老的接待台显得格格不入。 “先生,您是大华人吗?” 罗菲虽然到金叶子工作没两年,但端着咖啡过来看到山姆先生一直在看稿子,甚至都忘记给她说谢谢,她就明白了,这位被她认为是末流作家的年轻人,应该是有几把刷子的。 正如山姆先生所言,他并不会因为外国人就口下留情。 事实也是如此,山姆拒绝了太多太多人的稿子,大华人,日升人,早月人,达莱丝人,吉吉尔人,太多太多了。 她虽然不是审稿编辑,但耳听目染也学到了不少,一般的稿子前一千字就已经可以断定是否有价值了。 这是一个快餐的年代,没有太多人有闲情逸致去细细品位文字背后的沉重感情。 “是的,罗菲小姐,你很漂亮!” 陈安歌点点头,闲来无聊,也半开玩笑的聊了起来。 “哦,是吗?我可没在您的眼中看到半点欢喜!” 罗菲微微一笑,她毕竟是做前台的,这点识人的功底还是有的,不过倒也不在乎。 “先生,您为什么来达莱丝呢,大华那么富饶,城市魅力足,生活安定,还有那么多美丽的传说,为什么您要离开呢!” “哦,我不是离开,我只是暂时出来转转!” “原来如此,我上学的时候认识好多大华的同学,毕业之后去了一趟清水,我很快就爱上那个地方了,我晚上会出去吃串串,您知道吧,很美味的串串,还有好多好喝的甜水,大半夜的还是那么热闹,不像这里,除了少几个州,大家一过十点,基本都不怎么出门了。多想留在哪里,但是你们国家太不友好了,绿卡太难申请了。” 罗菲说话的时候表情很夸张,手舞足蹈的表达着自己的意愿,而且也不知为何,她和陈安歌说话的时候,用着蹩脚的华文。 陈安歌愿意做一个倾听者,在罗菲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