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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 (第1/3页)
选读--《闽越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节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略。 第二条略。 第三条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工程的规模和标准由闽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另行发布。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评标。其中,招标控制价在800万元及以下(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另有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工程,可以采用简易评标法评标。 第四条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均分为a、b两类,a类适用于应用闽越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工程,b类适用于未应用闽越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闽越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下简称“信用分”),均为省住建厅通过闽越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相应工程类别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第五条略。 第二章招标控制价和k、q值 第六条略。 第七条招标人和招标控制价编审单位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压低或抬高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经批准概算的同口径项目金额的,招标人应当按规定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第八条k值为招标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的幅度。k的取值范围实行动态管理,由省住建厅根据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现阶段的k取值范围为: (一)装配式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为5%以内; (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装配式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除外)为10%以内; (三)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工程为12%以内; (四)其他工程为10%以内。 第九条略。 第十条在k取值区间随机抽取k值的,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第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分=投标报价分满分值-(|ai-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q。其中:ai为各投标人的报价;q值为投标报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其中,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时,q值不低于3(以下简称“负偏离q值”);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时,q应为负偏离q值的两倍。具体q取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三章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第十二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设置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k) 暂列金额 专业工程暂估价 甲供材料费。k的取值区间幅度为4%。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确定。 第十三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采取有限数量入围评审制。 (一)投标人数量不多于(含)50家时,全部入围。 (二)投标人数量多于50家时,应当采用以下方式确定入围的投标人名单: 采用a类办法的,当招标控制价<0.3亿元,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