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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⑩章 红妆 (第3/4页)
“哈哈哈哈哈哈哈!”达奇骂道:“艹!这名字起得真磕碜!哈哈哈哈哈!” 小刀大笑:“我没读过书!但我喜欢!” 达奇再次填药上弹,举枪。 “野狼!” 砰—— 狼群中有畜生应着他的呼唤,脑袋往下栽,不一会就淹没在狼群的狂流中。 达奇喊:“管用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们像是疯了,跑出几百米才回过神来。 达奇问:“我们要往哪里去?” 小刀说:“带你回家!” “回家?哪里是家?”达奇先生不解。 “伍德先生喊我来找你,一开始我不愿意,可他和我说……”小刀夹紧了马腹,“我遇上的每个陌生人,能变成仇人、爱人、亲人、友人,他们有贵人也有贱人!当然能变成新的家人,其中也包括你!达奇!往有人的地方去,就能回家!” 达奇慌了,他看着黑压压的狼群。 “我们会闯祸!会害死他们的!” 他们离驿站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马驹受不了小刀的“暴力驾驶”,在驿站前的石砟路上摔得血肉模糊。 达奇和小刀撞在草料间的草堆里,脑袋七荤八素。 等他们爬起来,狼群已经快攀上驿站的篱笆架了! “火!火!!!给我火!” 达奇嘶吼着!扶着小刀狼狈地爬了起来。 他俩往大门赶,刚进门就被伍德用一桶酒浇得浑身湿透。 达奇让浆液泼得神志不清。 他看着屋子里的人,看见地窖的盖板。 短短的一瞬间,他想通了。 再也不要躲回那个阴暗的地窖里!再也不想这么活下去! 他掏出身上最后几根火柴,冲出门去,想引燃身上的酒液,想和这群狼崽子同归于尽! 他怒吼着,开始狂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火柴沾上湿润的皮肤时。 ——噗呲一下。 火灭了。 伍德和达奇先生一样,浑身是酒。用看弱智的眼神看达奇。 “这是啤酒,你想什么呢?你觉得这黑店老板舍得用高浓度的烈酒来招待客人?” 达奇先生感觉十分尴尬,他去看小刀,小刀也往身上淋满酒液。 他又往身前的狼群看。与他相隔不过五六步的距离,这些狼打着喷嚏,像是在避瘟神。 伍德把酒桶推了出来,往桶里撒下盐和糖,葡萄和洋葱,薇薇偷偷藏下的一块巧克力也掰碎了,撒进去。 一同加进去的,还有野荔枝的果仁,正是店老板用来麻醉客人的致幻麻药。 这些东西对犬科动物来说足够致命。 (附议:爱狗人士要记得。) 此时此刻,他确实像个厨子。 狼群像潮水一般起起落落,不愿离去。 可猎物身上散发出来的致命味道却让它们心怀忌惮。 在寒武纪时,在神奇的自然界,在芸芸众生开始“军备竞赛”时,在物竞天择的演化中,在食物链的底层,有这么一条尴尬又不失礼貌的自我防护路线。 ——只要变得不好吃,变成毒物,就不会被吃掉。 达里欧·达芬奇一马当先,从窗口翻了出来。酒浆把他一头红发浇得发黑,眼睛里透着股机灵劲。 “日上三竿!” 她舒心地嘶声大喊,举起了枪。 “午时已到!” 砰—— 狼群中炸开了血雾。 像是迎接新年,迎接新生的礼花炮仗! 阿明紧跟其后,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因为鳄鱼皮衣可受不了啤酒的糟蹋。 还好,他没把内裤输掉! 他紧紧跟在达里欧身边,一前一后,做援护射击。 有几头不知死活的畜生龇牙咧嘴,弓着身子,要扑上来! “靓仔登场……” 薇薇坐在门槛上,眼睛让酒液辣得眼泪直流,抱着胡琴,按照阿明先生的吩咐,猛地拨下命运的音符。 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