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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冲冠一怒为红颜 (第3/3页)
,真于某年某月某日欠过这人银两。 魏子规对于忽弥詹那放肆的目光很是不悦,但也想弄清楚忽弥詹的目的,于是道:“公子若是也未用膳,一道吧。” 忽弥詹笑:“那就多谢了。”他坐下,问:“高姑娘收到那个娃娃了?” 珍珠道:“收到了,谢谢。” 忽弥詹问:“可喜欢?” 没吓死已经很不错了,珍珠很怕她若客套回了句喜欢,他下一句会是再送你十个。 珍珠道:“其实我本人是很尊重各地风俗习惯的,或许高燕有在某个日子派送娃娃的风俗。不过这毕竟是在大晋,入乡随俗嘛,其实在这里比较流行送些实用的。” 她状似不经意的说起道:“就比如最近晋城里热卖的炭笔,不论灵感何时来,不必担心无砚台。不仅可以自己用,还可以送人,听说买一百支还有批发价。” 忽弥詹把话题从炭笔那拉了回来:“我见大晋四五岁的小姑娘都喜欢玩这样的娃娃。” 珍珠道:“我若再年轻个十一二岁,应该也会对此爱不释手。这不是超龄了嘛,不服老不行。我不是说娃娃不好,但毕竟送礼也要看收礼的人年龄段的,研究表明十五岁以后,大部分人更注重的是实用性。而说到实用性,那炭笔真的很好用……” 珍珠又把话题扯到了炭笔上。 忽弥詹皱眉:“我们还是说那个娃娃吧。” 珍珠东拉西扯:“你是不是发现娃娃送错了?放心,我随时可退。” 忽弥詹问道:“姑娘就不曾想起些什么?” 珍珠拍了一下手:“啊,确实想起一事。”珍珠和颜悦色道,“之前你同意捐的那笔银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方便结一结,银子银票,或者等价货物都行。” 忽弥詹若有所思,停顿半响后道:“不如我们换一处说吧。” 忽弥詹要拉珍珠,魏子规挡下他的手,高冷道:“还请自重。别忘了,这是晋土。” 忽弥詹又露出毒蛇般的笑来,魏子规这是在警告他异国的使臣若是在他国惹出麻烦,母国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吧:“我与高姑娘有事说,此事与魏公子无关。” 魏子规慢条斯理的还击道:“大婚之日,还请早些来多喝几杯。” 魏子规与忽弥詹四目相对,珍珠依稀看到了他们两的视线在空中激烈撞击电闪雷鸣,火星四溅。 桌子震了起来,连杯中酒都震出涟漪了。珍珠想低头看看他们两是不是在桌下较量腿脚功夫,电视剧里的高手过招都是这么演的,结果她刚要低头,面前的桌子忽的就四分五裂,塌了。 珍珠瞠目,很快恢复了冷静,她还是回家吃吧,安全些。 她抬了抬手,在饭馆众人错愕的目光中,淡定的说了句:“结账,谢谢。” …… 公主府和静苔院的那一墙之隔被打通了,珍珠其实还挺怀念爬墙那段日子,浪漫而富有诗意,让她想起小说里罗密欧也是这么冒着摔断脖子的风险爬墙去见朱丽叶的。 原来挨在墙边的梯子,珍珠本想留下做个纪念,可魏子规却还是让阿九把梯子塞回了小仓库里。 书房里,魏子规正在读书,珍珠走进去,拿着帕子在他眼前甩来甩去。 魏子规放下书,一把扯下帕子,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句入骨相思知不知:“不说容易么,都绣了多久了。” 珍珠笑:“慢工出细活嘛,心情好些没,魏少爷?” 魏子规道:“笑什么?” 珍珠拨了一下秀发,反问:“你看不出我在虚荣么,冲冠一怒为红颜。即便你成日打击我的自信心,但生而为人,尤其是美人,事实胜于雄辩。我对我由内而外散发的魅力,苦恼,却也无可奈何。” 魏子规道:“日后不要私下见他。” 珍珠趴到书桌上,玩笑道:“我知道自己即将是有夫之妇,会注意的,魏少爷。” 魏子规问:“你被救上山之前的事真的一点不记得了么?” 要是记得她还用到静苔院伺候他么,早抱皇上大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