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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不是番外的番外 (第2/3页)
掌握它! 那一天桃花树下,红丝薄衫,微雨淅沥。 喝下醉人的汤,断了失魂人的肠。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世间最幸福的事, 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活。 可笑的是,我的想法居然是做个逃兵。 也许我并不爱她, 我只是想这一辈子能自己做一次选择, 但那又怎么样呢? 劈柴回家,孩子在踢她肚子,我开心的笑了。 但我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会过太久。 “杀死这个巫女!老三你太让我失望了!” “留下孩子好吗?” “异端邪教的孽种,留下来干什么?” “她是我的骨肉。” “你破坏了复仇大计!浪费了我苦心为你安排的未来!都是这个巫女的蛊惑!” “求你们,留下我的孩子。” 父亲和大哥丢下一件黑衣,一个面罩,一个腰牌。 “你已经没有前途和未来了。做一个无面的人吧,一辈子活在黑暗中,没有光。” 我穿上黑衣,戴上面罩,系上腰牌。 从那一刻起,我便是兴龙帝国皇庭暗杀组一号杀手,代号夜枭,我只是一只失去自由的猫头鹰,我不配拥有名字。 父亲亲手把剑刺入她的咽喉。 我有意识的忘掉那天发生的一切,但我永远记得她那失望和怨恨的眼神,还有那句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中的话: “我早就给你下了剧毒无比的蛊,我恨你,做鬼也恨你。” 很多年以来,我都希望哪一天我会被毒死。 但我却一直好好的活了下来。 那之后父亲找了很多名医替我找那深植的蛊,可是他们都说找不到。 我们的女儿十四岁了, 生日那天她穿着新做的红衣笑着朝我跑过来, 我突然明白了,那个人把蛊植在了我的心里,心里最深的地方,无法医治的蛊...... 郭老头讲到这个地方,喝了一口茶,台下再次一片倒好。 “说好的宫廷秘闻呢?退钱!” “看官们,之前我老郭头说了,说书讲究一个前世今生,且待我继续说下去。” “话说,转眼来到兴龙世宗皇帝秋兴三年,也就是慕容秋高皇帝三十五岁这年。在风景如画的中陆扬湖城外,一匹黑鬃骏马远远奔驰而来.....” “让开,让开!” 白衣的公子,油纸的扇,马蹄溅起的青泥,污了公子的衣,公子的扇。 “抓女贼!别让她跑了!” 红衫的女子,风驰电掣,飘起的红丝带,勾动青竹的婆娑,缓缓落在春泥中。 拾红的少年,看着远去的马影,久驻不愿离去。 这十里春风,画出那荠麦青青。 “又让这女贼跑了!这家伙连续作案,偷的都是达官贵人家的珠宝。” 白衣的公子在袖中藏好那段红丝带,走向了衙门。 “什么?你这文质彬彬的,想做捕快?” “一看就是哪家的傻少爷,你可别逗我们开心了,就你这瘦弱体格怎么做捕快?” 公子不语,单指一出,院中之石,碎做两半。 脱下白衣,放下折扇, 穿上皂衣,拿起枷锁。 三年捕盗,声名鹊起,督捕司内,人称捕神。 红衣女盗仍然逍遥法外,捕神失手多次, 不是追不上她的影,只是抓不住她的衫。 黄昏之后清角吹寒,空城长街顽童放鸢。 “别跑了,追了你三年。” “名门世家何必为吏?” “内宫大院何必为盗?” 月下清风中,两人面面而笑, 鼓楼上席地而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