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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睢阳城里的大侠 (第2/3页)
而南霁云的上司张巡呢? 当时不过时一介县令而已。 有人说贺兰进明对张巡有所忌惮、怕其功高过己,并不完全是。 更多的是张巡这小小的县令,并不入贺兰大帅的法眼。 要知道,张巡在安史之乱开始的时候是以真源县县令的身份起兵的,性质类似义军。 当时张巡的上司谯郡太守杨万石带头投降令狐潮,还逼迫张巡接应。 南霁云应该就是在这个时候加入的张巡麾下。 张巡在此后起兵、而且在雍丘城内策动了被伪燕俘虏将官的抵抗,之后在雍丘驻守,舌战令狐潮、智盗敌粮、草人借箭,都是发生在雍丘。 后来为了对抗杨朝宗,战略转移去了宁陵,至此才与睢阳太守许远会师。 所以在《大唐游侠传》里梁羽生从开头写南霁云的犀角长刀是张巡送的这个地方就写错了。 况且当时房琯的党羽许叔冀驻守谯郡,随时都可能对贺兰大帅自己产生威胁。 别说什么贺兰进明是鲜卑、非我汉族其心必异之类的话。 张巡先前向许叔冀求援,许叔冀也是置之不理。 居然就送了前来求救的南霁云几千匹布,意思就是让南霁云自己变卖了,然后自己筹军饷筹粮草——许书记可是个正儿八经的汉家子弟。 而安庆绪此时并没有打到江淮,对自己威胁不大。 在当初的情况,相信好多的地方大员都会打好了算盘,认为大唐没准很快就会是当年的东汉。 在当时,安史之乱等同于当年的董卓之乱,十八路诸侯马上就要纷纷出头,自己为自己建功立业、大展宏图的机会就要来了。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南霁云与贺兰进明相遇了。 于是,后来的韩愈这样讲述道: 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 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 具食与乐,延霁云坐。 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 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 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 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 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著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 可以夸张地想象一下: 在贺兰大帅的筵席上,如何的玉盘珍馐、山珍海味、美酒金樽; 喜好雅乐的贺兰进明会找优秀的乐师鸣奏笙箫、甚至在所演奏的乐曲中可能会有风靡全国的那首华丽且浪漫的《霓裳羽衣曲》。 整个临淮地区有名有钱的乡绅商贾,全都被找来作陪,甚至还可能会有当地的绝色美女可以搂搂抱抱。 而这一切,全为了留住一个南霁云。 但南八并没有被这华丽的一切诱惑,反而越看越气。 南八心想,睢阳的老百姓都快困死饿死了! 而你们呢? 你们却在此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这是对百姓的何等不公平! 他留下一只手指,大概既是对贺兰进明的交代,又是对自己无力救世的愤恨。 而射在浮屠塔上的那枝箭,更是一种犀利的控诉。 南八的一腔报国热血,却抵不上达官贵胄们的倾轧、权谋、嫉妒。 当然,这也成就了这样一个汉子,留下了一段“威武不能屈”的佳话。 还有说法说,南霁云是咬断自己的拇指。 后世牧村在花凌会借枪不成,咬断自己手指的这一行为,是不是参照了南霁云。 仔细想想,如果贺兰进明同意南霁云的请求,发兵援助张巡许远,可能南霁云在历史上就不会千古留名,而依旧只是一个小小的曾经做过江湖人士的军官。 留下威名的,可能就是这个连狐妖都可以娶到家的贺兰进明。 可贺兰进明并没有这种家国情怀和历史觉悟。 就因为贺兰进明这种对于自己利益的精打细算,后世有人编段子骂贺兰进明,说他有个奇特的嗜好:爱吃狗的便便。 而后,睢阳开始以马为食、以人相食。 睢阳当初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