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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骨灰丢了 (第1/2页)
院子里摘菜的三个女人闻声站起身,跟着喊抓贼的胖女人笨重的步伐来到院门前。 “杨师姐,怎么了?丢什么东西了?” “厨房还能丢什么?当然是吃的了。”被称作杨师姐的胖女人一边说着,抬脚迈出院门,向北望去。 “可能是看庙门的没留意,放进来流浪汉了吧?”摘菜的女人劝慰道:“算了,时间还来得及,再做吧。” 胖女人悻悻然地回转身,看着面前的三个女人,不解地问:“诶,我说,你们仨在院子里,就没见着一个穿灰白色运动服的男人端着一钵子菜跑出去?” 三个女人疑惑地对视了眼,均摇摇头,异口同声地回:“没呀。” “奇了怪了,要不是丢了菜和饽饽,我都怀疑自己大白天的见着鬼了。从来没见过有人走路没声音,还跟阵风似的快。邪门!” 像是想起了什么,胖女人抬头看了眼天空明晃晃的太阳,搓了搓胳膊,快步回到厨房。 “这寺庙的确挺邪门的。”三个女人回到原位,将各自坐的马扎向前移了下,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小声嘀咕开。 “听说没,前天又丢了一个骨灰盒。” “我也是今天过来才听说的,你们说谁这闲得没事干,偷人家的骨灰干嘛呀?那东西又不像厨房里的饭菜还能吃了不成?” “这庙里就不该随便收骨灰,在公墓花的钱也不见得比这里多多少。” “我将来死了,才不让家里人把我的骨灰送这里来,这要万一哪天被人偷了去,用我的骨灰勒索我的儿女,我死了都不瞑目。” “就是,我也不上这儿,公墓多好,就没听说过公墓有丢骨灰的。” …… 看着面前吃空的大钵,司华悦有些犯愁,刚才她拿得有点多,行迹暴露了,不能再回去了。 嗝—— 光头男孩满足地打了个饱嗝,这是一个星期以来,他吃得最饱的一次。 五个饽饽,一大钵子菜,二人一狗全部吃出来了。 “你叫什么名?”司华悦笑嘻嘻地看着男孩问。 “你是问我法名还是俗名?”男孩的眼睛不大,但很有神。 “都告诉我吧。”如果应聘成功,那以后在庙里遇见,自然是要称呼法名;应聘失败,再见的话,称呼俗名会更随意些。 “我的法名叫白度。” “什么?百度?还搜狐呢,谁给你起的?”司华悦笑着问。 “是白度,白色的白。”男孩翻了个白眼,“法名都是自己起的。” 司华悦点点头,等着他接下来的回答。 良久,男孩才幽幽地说:“我的俗名叫李自成。” “服了!”司华悦有些无语,“为什么起这个名字,想当皇帝?” “才不是,我师父说,起这个名字是希望我将来能够自学成才。”李自成说。 “不懂。”司华悦不想再纠结名字的话题,转而问:“你今年多大了?” “你查户口啊?”李自成有些无趣,但想到一会儿要管司华悦要签名,便老实地回答:“十一岁。” “啊?!”这会儿司华悦可真是意外了,因为这李自成怎么看都不像是十一岁这么小,说他十六岁都有人信。 因为他不单单外形像,给人的感觉也像,典型的少年老成。 能长成这样,应该是一个有故事的孩子。 “你之前说再有一个月就离开寺庙了,是要回去念书么?”司华悦问。 “回去?我也不知道,念书肯定是不会去念的。”李自成垂下头,抻着笑天腮帮子的皮来回搓。 “为什么不念书?你这么大就该待在课堂里学文化知识,不学知识,将来怎么当皇帝?”司华悦打趣。 “没有学校肯要我。”李自成的声线降低,明显带着些失落。 “讲讲,说不定我能帮到你。”司华悦对李自成的身世感到好奇,诱导他往下讲。 “我是个孤儿,很小很小的时候被人丢在苍林寺的厕所里。”压在心头的秘密一旦宣泄开,便如决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 原来,李自成是一个被弃的婴儿,寺庙本打算将他送到当地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