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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贤人残诗服贤人 (第1/2页)
王夫之单手捂面被宣进殿来,匍匐在地,行三跪九叩大礼“臣行人司行人王夫之见驾,吾皇万岁!” 行完礼,伏在地上,一动不动。 “听着声音倒是清朗,中气十足。”朱由榔心道。 “平身。” “臣惶恐,不敢有污圣睹。” “赦你无罪,平身。” “万岁万岁万万岁。” 王夫之又行了礼,才站起身来,单手捂住左边脸颊,退到陈邦彦身侧,微微低下头去。 “而农,把手拿开,抬起头来。”朱由榔吩咐道。 王夫之,字而农。 “遵旨。” 王夫之把手拿开,抬起头,让朱由榔看了一眼,又迅速低下头去。 啊,好人物! 朱由榔看了王夫之一眼,心里不由地赞道。 王夫之身高一米七五以上,年纪在二十六七岁的样子,瘦长脸,五官秀气,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儒雅脱俗的气质。这种气质,没有读书万卷是不可得的,腹有诗书气自华嘛。而且,这种儒雅的人物,是朱由榔穿越以来所仅见,心里不由得爱极。 只不过,左颊上一道浅浅的疤痕让他破了相,看得出,也多少影响了他的自信。 对于王夫之这个明末清初的“三大思想家”之一,朱由榔还是了解的。 王夫之,字而农,湖南衡州人氏,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是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集大成者,在哲学史上与黑格尔并称唯物主义的东西双子星。 他脸上的疤痕是他自己所刺。崇祯十六年,张献忠攻克衡州,招纳地方贤能。因久闻王夫之贤名,想召他为已效力,但王夫之不肯。于是张献忠就把王夫之的父亲王朝聘拘起,意图逼迫王夫之就范,王夫之就自伤面颊,表达了自己不愿出山的强烈意愿。张献忠无奈,只好放回王朝聘。 历史上,王夫之确实投了永历朝,也当了行人司行人,不过,那是永历元年四月份的事,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早了四个月。 难道是自己的小翅膀,改变了历史的发展进程?还是知道我急需贤士辅佐,上天破例给派来的? 嘿嘿,既然来了,那就得给朕出把子力吧,这么一位大贤,竟当了朕的邮差,真特么扯! “令斌,拟旨,王夫之甘冒矢石,孤身而入险地,使三水大军悬崖勒马,功不可没。且德才素著,朕早有所闻。着加封侍讲学士衔,随侍朕之左右。” 啊?连升八级?这可是闻所未闻啊。 不但陈邦彦感到不可思议,就连王夫之本人也觉得幸福来得太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也太大了吧?! “臣不敢奉旨!皇上,王夫之虽有功,但其面貌不正,怎可立于朝堂?更何况陪侍圣驾左右?”陈邦彦躬身抗议。 “皇上,臣亦不敢奉旨。三水大军能够悬崖勒马,全赖皇上恩泽,臣不敢居功。无功而升赏官职,且升赏太快,恐给小人开幸进之门,请皇上三思。”王夫之也连忙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