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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平生愧事终无数,老去恩义只自全 (第2/3页)
“你们这群暴徒,吃了雄心豹子胆,居然敢抢小爷的东西!” “找打!” 在队伍里,有一位和当时的自己差不多年纪,甚至还要更小点的少年,左一拳右一拳,就把一众山贼打成了麻瓜,就连大当家亲自操刀上阵,仗着修为更高,居然都没能拿下对方,丢尽了面子。 之后在那位少年口中“赵大哥”的劝说下, 双方和解了。 大家一起上了劳白山。 于是乎,曾经的劳白山十三太保,一转眼,就变成了为天下计的起义军,还弄了个相当花哨的旗子来。 在那之后过了三年。 而那三年, 是曹貂人生中,记忆最鲜明,最热烈,最难以忘怀的三年。 作为无法生育,承继家里香火的天阉之人,曹貂一直以来都是随波逐流,父母要自己代替大哥二哥,他就去了。被人强迫着去当土匪,他也当了,甚至连大当家的要他杀人,他都一样去做了。 他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所以他选择听别人的。 但是---- “如果你非要随波逐流也没关系。” “跟着我吧。” “天阉怎么了?天阉就不能有梦想么?天阉就不是大丈夫了?跟着我,我带你去建立一番前所未有的功业,到时候全天下的人都会记住你,你要承继香火?到时候不知多少人想来当你儿子呢!” 他给了自己人生的目标,肯定了自己的价值。 对父母而言,自己微不足道。 对朝廷而言,自己微不足道。 可即便如此, 他依旧肯定了自己的价值,希望得到自己的帮助,从那一天起,曹貂就发誓,自己绝对不会辜负他的认同。 而除了那个人之外,还有一人。 “喂!阿貂,你昨天叫我的那些战斗技巧我已经学会了,你还有其他的么?” “喂!阿貂,我昨天终于突破筑基境了,你还挺厉害的么,居然让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超过你诶。” “喂!阿貂.....” 那是一个让自己羡慕嫉妒恨的少年。 天才。 用这两个字来形容他都是侮辱了他,而他的存在也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曹貂,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有的时候真的比人和狗之间的差距还大,同时也彻底打碎了曹貂那“其实我还挺有天赋”的自信。 但那个少年却给了曹貂另一种层次上的安慰。 “说实话,我实在是太厉害了,绝大多数师傅都在十天之内被我超过了,只有曹貂你浪费了我一个多月。” “在庸才里面,你还算比较厉害的那一类了。” “加油啊。” .....虽然安慰的方式很奇特。 但不可否认,在那少年的面前,天阉压根不重要,那是啥?他眼中的人恐怕只有两种:庸才和自己。 结果到了最后,他反而和那少年混熟了。 但时间总是在流逝。 三年的时光一眨眼就过去了,肯定自己的年轻人成为了新的皇帝,心高气傲的少年也孤身走进了浮云山。 那次就是永别。 “阿貂....朕快死了。” “是,陛下。” “朕死后,循正....朕的弟弟会登基,而朕的儿子就交给您了,你一定要抚养他长大,然后辅佐他登基,不要让循正那家伙把持了皇位,我们当初那么辛苦打下的江山,可不能旁落到他人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