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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指不定还得去收尸(求推荐票、收藏) (第2/2页)
况都感觉很爽。 自古传言,每一个太监性格都是阴柔扭曲的,貌似唐承宇也开始转变了。 “在哪里吃啊?” 舔着手中的甜筒,霍嫣然转身看着唐承宇。 旁边拉夏尔、爱因斯坦、唐雪倾都舔着,也一同看着唐承宇。 来回很人都看着,唐承宇感觉自己是未婚先孕,貌似一上来就在当爸爸。 “去天梦丝广场吧!小拉子和小毯子还要买一些东西。” 唐承宇并没有犹豫。 “被死砍脑壳,再叫老子小毯子我就和你单挑。” 站在唐雪倾肩膀上,爱因斯坦舔着甜筒,如果唐承宇是只鸟一定做不到,反正他没弄明白这只蠢鸟是怎么做到舔冰淇淋的。 虽然知道这蠢鸟不简单。 说起来蠢鬼也不简单,拉夏尔也是,唐雪倾算半个,难道自己真的是主角? 这些家伙看似奇葩,其实都会成为自己的伙伴,日后征战四方谱写一段可歌可泣的传说? 捏着下巴,唐承宇越想越觉得可能,再加上自己的能力与穿越者的身份,不就是妥妥的小说套路吗? 回过神,唐承宇开始孤疑的看着这几个家伙。 “鸟爷和你说话呢?” 见唐承宇对自己的威胁丝毫不为所动,爱因斯坦怒了。 “听着呢?你外号又不是老子取的。” 掏掏耳朵,唐承宇理都不理这货。 “蠢鬼。”转头,爱因斯坦咬牙切齿的看着霍嫣然,仿佛杀父仇人一般。 欢快舔着冰淇淋,霍嫣然根本就不在意爱因斯坦的刀子目光。 小坦子,与小毯子谐音,这是在一鬼一鸟第一次吵架时霍嫣然取的。 说起其他事霍嫣然那是一无是处,但要是说起缺点那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偷懒连耶稣来了都没用,心里一点逼数也没有,还乱给人家起外号....等等貌似就没有啥好品质。 最最最大的缺点就是智商偏低,否则也不会变成这样。 吵架永远都是最凶最理直气壮的,偷懒和吃饭永远都是最积极的。 能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个奇迹。 唐承宇不止一次感觉自己是个圣人,如果自己不收留这蠢货,估计隔天就会收到消息这货不是被卖了就是被打死了。 指不定还得去收收尸。 至于拉夏尔,迟早有一天会被套麻袋沉江,也特么是个奇葩。 爱因斯坦虽然才接触,可是看那样子也不是正经鸟,说不定哪天就被一枪爆头然后变成锅里的,最后变成一坨排泄物。 唐雪倾嘛! 说正常也不正常,以前算是半个正常人,可是从贪杯以后也彻底变成不正常的了。 相比之下,唐承宇就觉得自己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特别圣洁的那种。 一行人向着天梦丝广场而去,一路上霍嫣然和爱因斯坦吵得不可开交,不知道怎么回事唐承宇也被牵连进去了。 接着就是一人一鬼一鸟各自为营破口大骂。 唐雪倾哭笑不得,而拉夏尔吹着口哨当做不认识这群人,因为一路上看白痴的视线就没有停过。 就这样吵吵闹闹,几人慢慢到达目的地。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晚餐问题,然后就去天梦丝商场买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