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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科举中的武举 (第2/3页)
2、马射。 “马射”又名“骑射”。其课试方法为:“穿土为埒,其长与垛均,缀皮为两鹿,历置其上,驰马射之。” 马射法还规定:应射者于马上持七斗力的弓,驰马弓射,全部射中为上,或中或不全中为次上,全都不中为次。 3、马枪。 “马枪”是测试马上用枪技能的方法。 具体为:断木为人,戴方版于顶上,凡四偶人,互列埒上。 驰马入埒,运枪左右,触必版落,而人不踣。 “马枪”课试法还规定,“枪长一丈八尺,径一寸五分,重八斤。” 刺中三版或四版为上,二版为次上,一版及不中为次。 4、筒射。 新唐书·选举制》云:武举课试内容有“筒射”。“筒射之箭,长才尺余,剖筒之半,长与常弓所用箭等,留二、三寸不剖。 为筈以傅弦,内箭筒中,注箭弦上,筒旁为一窍,穿小绳系于腕,彀弓即发,豁筒向手,皆激矢射敌,中者洞贯,所谓筒射也”。 5、步射。 新唐书·选举制》云:“步射”为射草人,中者为上,虽中而不法者为次上,虽法而不中者为次。 6、穿劄。 通典》中有“穿劄”的测试方法,即以弓射铠甲,穿透甲片测试弓力。 7、翘关。 文献通考·选举七》云:“翘关者,长一丈七尺,径三寸半,凡十举。后手持关距,出处无过一尺。” “翘关”是一种举重力课试方法,要求手持门关之一端举之。 8、负重。 文献通考·选举七》云:“负重者,负米五斛,行二十步,皆为中第。” “负重”是一种测试负重力和耐力的课试方法。 9、材貌。 “材貌”是身体素质外型挑选。以身高六尺以上,“躯干雄伟”者为次上,以下为次。 10、言语。 要求在课试提问中“应对详明,并有神采,堪统领者为上,无者为次”。 总之,作者菌能查到的大概就是这些了,因为唐朝创立的武举制度,在中国武术史上是一件大事。 武举内容的确立,实际上是对武术精炼化、规范化研究发展的结果。 另外,武举的创立,实际上又是对武术本身的推广。 仕宦之诱,无疑能激发更多的人的习武热情。 武举制的影响和意义不可低估,这种面向社会各阶层选拔武勇之才的方法,为此后历朝历代所沿袭。 可是很遗憾,到了后面的宋朝开始,古代中国文人重文轻武,因此对于武举的记载就极少。 新唐书·选举制》认为“唐武举起武后之时,其选用之法不足道,故不详书”,这使得我们今天没有更多的资料一窥唐代武举的全貌,殊为可惜。 文献通考·选举七》按云:“然郭子仪大勋盛德,身系安危,自武举异等中出,是岂可概言其不足道邪?唐登科记所载,异科出身者众,独轶武举,亦一欠事。” 一直到了清朝,因为离得我们比较近,所以才又有了一些关于武举的零星记载,其实清朝差不多与明代一样,武举也是分为一、二、三场进行。 一、二场试了弓马技勇,称为“外场”;三场试策论武经,称“内场”。 一场试马上箭法,驰马三趟,发箭九枝,三箭中靶为合格,达不到三箭者不准参加二场。 乾隆年间,一场又增加了马射“地球”,俗称“拾帽子”,专为考察伏射能力。 二场考步射、技勇。步射九发三中为合格,所谓“技勇”,实际上主要测膂力,一共三项。 头项拉硬弓,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号,另备有十二力以上的出号弓。 应试者弓号自选,限拉三次,每次以拉满为准。二项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号,试刀者应先成左右阅刀过顶、前后胸舞花等动作。 刀号自选,一次完成为准,第三项是拿石硕子,即专为考试而备的石块,长方型,两边各有可以用手指头抠住的地方,但并不深,也分为三号,头号三百斤,二号二百五十斤,三号二百斤。 考场还备有三百斤以上的出号石硕。 石号应试者自选,要求将石磺提至胸腹之间,再借助腹力将石硕底部左右各翻露一次,叫做“献印”,一次完成为合格。 凡应试者,弓刀石三项必须有两项为头号和二号成绩,三号成绩未超过两项者为不合格,取消三场考试资格。 三场是考文,当时叫“程文”,也称“内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