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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借鉴 (第4/4页)
征的文化交流史。 从伏尔泰的诗歌和其他作品中,我们知道他是中国文明最真诚而热切的崇拜者,是所有的“爱慕中国”者中最狂热的一位学者。 伏尔泰认为,中国自平民选择优秀人才为政府服务的方法很值得欧洲各国模仿。 对中国文明始终加以赞扬的伏尔泰,对中国的科举制度也赞不绝口,不过需要说明,伏尔泰之所以如此强烈的美化中国科举制,其目的是利用中国来攻击法国封建王朝的专横。 一般而言,孟德斯鸠对中国是持批判态度的,但他却用中国的科举取士谴责法国的以财富买官。 孟德斯鸠读过不少欧洲汉学著作和中国典籍的译作。 他从他的中国朋友黄嘉略处获知了许多有关中国的材料,并将他们之间的谈话做成笔记,内容涉及中国宗教、政治和法律、历史、文字、民俗等。 他在与黄嘉略的谈话中认为中国历代帝王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中国没有世袭的官吏和贵族,皇帝通过科举等途径选拔官吏。 凡是具有真才实学的人,不论出身如何,都有经过科举考试成为官吏的机会。 考试的内容是儒家经典,这有助于以儒家思想治国。 除科举外,地方官吏还可以向朝廷荐举品德高尚的人充任官员。这种制度有利于提高官吏的素质。 而法国实行卖官鬻爵制,宫廷以此作为重要的收入来源,其结果是官员极端无能,唯以敛财为目的,百姓深受其害,而且代代相传,遗患无穷。 魁奈作为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和重农学派的创始人,在其著作《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中专有一节介绍中国的科举制度:“中国人一旦获得进士的荣耀称号,即无必要再为贫困而担忧,对他来说,这个称号本身就是一种保障。除了他能从亲戚和朋友那里收到不计其数的馈赠礼品以外,他肯定会被任命在最重要的政府机构任职……。” 从以上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国教育受中国竞争性文化考试原则影响很大,而从竞争性考试中选拔文职官员的制度通过学者们(尤其是伏尔泰)的宣传,在法国已是众所周知。 除了法国以外,德国也是较早提到中国的科举制并加以采用的西方国家,而且可能是最早吸收中国科举制的合理内核--平等竞争、公开考试的国家。 德国著名的数学家、哲学家,欧洲重视研究中国的著名学者之一莱布尼兹(gottfriedwilhelm(leibniz,1646,1716年)是一个有远见的学者,他在《中国新志》一书的序言中提出中西文化应相辅相成的见解。 曾多次建议西方君主向中国的科举制学习。 德国哲学家康德(1724-1804年)的著作中也有类似反映。正是这些学者的大声疾呼,于是在德国大地上还是小邦林立、战火纷飞之时,威廉占据普鲁士王权后就实行了一种“开明专制”的统治,并着手对官吏制度进行改革。 当时考试制度已在普鲁士运用,如挑选军队中的军法官,就必须采用考试的方法。 1713年,威廉一世规定所有的法官、律师等都必须经过国家统一考试后任命。 1737年,考试的范围又扩大了,规定凡与司法行政有关的官吏都必须事先通过考试才能任命。 1743年,菲特烈大帝规定凡到政府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先进行实习,期满1年后经过考试,合格的才可正式录用。 1770年,政府又颁布法令,对考试内容、范围及其它方面加以补充,规定凡要在政府部门担任高级官员的,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凭,而且还要经过政府部门的考试。 从这些措施我们可以看出,18世纪时,德国的文官制度已初具规模了。 而其官吏制度的核心就是考试制度的运用,无疑是借鉴了中国的传统科举制度,吸收了中国科举制度的精髓--平等竞争、公开考试。 此后,德国的文官制度虽又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行之有效的文官制度并未作多大变动,德国的魏玛宪法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