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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疯和尚爱喝酒 (第3/5页)
济也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 特别是宋朝的酿酒工业,是在唐朝普及和发展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普及和发展。 一方面,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使得汴京和临安等大都市空前的繁荣起来,人们对酒的消费,需求量大增。 另一方面,粮食的丰足,酿酒业技术的成熟,使酒类品种增多,酒的质量提高,酒业的生产范围扩大。 宋代的酿酒业,上至宫廷,下至村寨,酿酒作坊,星罗棋布。 分布之广,数量之众,都是空前的。 比如黄酒是中华民族传统的酒种。 而宋朝的黄酒酿造,不但有丰富的实践,而且有系统的理论。 包括我国现代的黄酒酿造,都是继承和发展了宋朝的理论和传统。 在我国古代酿酒著作中,最系统最完整,最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酿酒著作是北宋末期成书的《北山酒经》。 《北山酒经》的作者,是北宋时期浙江吴兴人朱肱。 该书的成书年代没有准确记载。 在朱肱之后,李保曾经作《续北山酒经》。 李保在《续北山酒经》中写道:朱肱先生壮年勇退,著书酿酒,侨居西湖而老焉。 《续北山酒经》写于1117年,所以《北山酒经》当在此之前。 北山即杭州西湖旁的北山,说明此书的材料取自于当时浙江杭州一带。 由于当时朝廷对酿酒极为重视,浙江一带正是我国黄酒酿造的主要产地,酿酒作坊比比皆是。 兴旺发达的酿酒业,使《北山酒经》成为当时实践的总结和理论的概括。 乃至于至今浙江一带也是我国黄酒生产和消费的主要地区,与宋朝时打下的基础是分不开的。 《北山酒经》共分三卷,上卷为“经”,总结了历代酿酒的重要理论,对全书酿酒、制曲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 中卷论述制曲技术,收集了十几种酒曲的配方和制法。下卷论述酿酒技术。 《北山酒经》对我国黄酒酿造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北宋初年实行禁酒的政策,不许私人酿酒。 私自制曲5斤即应判处死刑。 以后放宽到私自制曲15斤判极刑。 随着经济的恢复,生产的发展,对酒的政策越来越放宽。 不过不论北宋还是南宋,酒税都是政府重要的财源。 为了收到足够的酒税,宋朝时对酒的生产和销售管理还是很严格的。 北宋的酒政主要有三种形式:酒的专卖、曲的专卖和税酒。 即对不同的地方,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政策:三京地区实行酒曲专卖;州城内则实行酒的专卖;县以下的地方或实行纳税,或实行酒的专卖。 这种区别对待的政策,考虑到地方的特点,有利于国家获取更大的酒利。 酒的专卖,其做法是酒坊归官府所有,生产资料、生产费用、生产原料由官府解决,酒户从官府租来酒坊组织生产,酿成的酒由官府包销。 酒价自然由官府定。 当时的开封,有两种类型的酒店负责推销官酒。 一种叫正店,一种叫脚店。 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在京正店七十二户,此外不能遍数,其余皆谓之脚店。” 还有酒楼,是官府开办的饮酒吃饭的地方。 酒库是官府酒的批发场所,还有被称为“拍户”、“泊户”的零售店。 酒曲是酿造黄酒必须的糖化剂和发酵酒母。 酒曲比较稳定。可以长期存放,所以实行酒曲专卖,官府也能有效地控制酒的税收。 酒曲的专卖主要在三京(开封、洛阳、商丘)。 榷曲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官定曲价、划定范围、限额发销等。 北宋时期,官府对酿酒的管理,对酒税的控制,工作很细,在某些方面比现在管得都严。 公元1127年宋高宗赵构即位,他实行投降妥协政策,害怕英勇抗金的群众和将领,节节败退,最后迁都杭州,建立南宋政权。 军费的筹措是头等大事。 南宋政权一开始,就是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经费紧张,酒税是重要的财政来源。 据《宋史-食货志》记载:“渡江后,屈于养兵,随时增课,名目杂出。” 南宋的酒政是多样化的,酒的专卖仍是城市的主要形式。 为了有效地控制酒税,官府采取从用米酿酒开始计征酒税。 民众自带米到官府酿酒,但必须交纳酿造费,另外还需要缴纳头子钱(附加税)。 这种方法,官府无须采购原料,也不必承担酒的销售,只需要出面管理一下,就坐收酒利。 酿造场在官府规定的场所,便于集中管理,是一种较好的方式。 官府按所用之米计收酒税,也预防了逃税。 南宋也实行酒类专卖的政策,集中体现在酒库的设立及运营。 酒库,是官府控制下酿造酒和批发酒的市场,是官府酒课的主要来源之一。 因此,谁掌握了酒库,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