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宋_第二百七十五章 萌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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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五章 萌芽 (第3/4页)

才有资格“兴贩“茶叶,还要按规定路线,“逐处上簿”,按时把茶叶运到指定的茶场“中卖入官”,否则,要受到处罚,”并依熙宁编敕禁榷腊茶法断罪支赏”。至

    于茶引法的话南宋建炎初,成都路转运判官赵开上书言“榷茶买马五害“,主要叙述了茶马法的弊病。

    如易生边患,本钱不易收回,私贩公行等。

    于是,在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朝廷就令赵开做“都大提举川陕茶马事“,赵开“遂大更茶法,官买官卖茶并罢,参酌政和二年东京都茶务所创条约,印给茶引,使茶商执引与茶户自相贸易。”

    “改成都旧买卖茶场为合同场买引所,仍于合同场置茶市,交易者必由市,引与茶必相随。”

    “茶户十或十五共为一保,并籍定茶铺姓名,互察影带贩鬻者。”

    “凡买茶引,每一斤春为钱七十,夏五十,旧所输市例,头子钱并依旧。”

    “茶所过每一斤征一钱,住征一钱半,其合同场监官除验引,秤茶,封记发放外,无得干预茶商,茶户交易事。”

    可见,赵开茶引法主要由商人来经营,商人只要执引就可以与园户交易,调动了商人经营茶叶的积极性,促进了茶叶的交换和流通。

    政府除了收茶引钱“春七十,夏五十”外,还有“市例,头子钱”,住税,过税等,总收入也不少。

    如建炎四年四川茶利为一百七十万,绍兴十四年(公元1144年)茶引增至每斤十二千三百文,茶利则达到二百万以上,“川蜀产茶,祖宗时并许通商,熙宁以后,始从官榷,岁课不过四十万。”

    “建炎军兴,改法卖引,一岁所取,二百余万,比之熙宁已增五倍。”

    而要说到茶马法的前身,是北宋初年,宋政府在河东,陕西,川i陕三路设置机构,市买少数民族的马。

    如《宋史-食货志》云“宋初经理蜀茶,置互市于原,渭,德顺军三郡以市蕃荑之马。”

    宋太宗雍熙,端拱时,“市马之处,川陕则益,黎,戎,茂,雅,夔州,永康军.皆置务遣官以主之。”

    开始用铜钱买马,后因“戎人得钱,销铸为器”,在军事上,对宋廷不利,且铜钱大量流向少数民族,易导致钱荒,同时铜钱外流,对国家财政也是一大负担。

    于是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自今以布帛,茶及他物市马。”

    真宗,仁宗时,“自西北宿兵既多,馈饷不足,因幕人人中刍粟”,“以茶赏之。”

    宋英宗治平元年(公元1064年),薛向上书:“秦州山外蕃部至原,渭州,德顺军,镇戎军鬻马,充豪商钱至秦州所赏止得六百.今请于原,渭州,德顺军,官以盐钞博马,使得轻赍至秦州易蜀货以归,蜀商以所博引至歧雍换盐银人蜀.两获其便”,“群牧司请如向言施行。”

    也就是商人将茶叶等商品运到西北供朝廷买马,则可从朝廷手中获得食盐,白银。

    四川茶叶开始正式用于陕西买马,不过,此时仍以绢马贸易为主..

    而茶马法的具体实施情况的话,像是宋神宗熙宁年间,朝廷开始对熙河用兵,为解决军需问题,朝廷开始变更川峡茶叶政策,“熙宁四年,神宗与大臣论昔茶法之弊,文彦博,吴充,王安石各论其故,然茶法未有所变.及王韶建开湟之策,委以经略。”

    “七年,始遣三司干当公事李杞入蜀经画买茶,于秦凤,熙河博马。”

    “而韶言西人颇以善马至边,所嗜唯茶,乏茶与市。”

    “即诏趣杞据见茶计水陆运至,又以银十万两,帛二万五千,度僧牒五百付之,假常平及坊场余钱,以着作佐郎蒲宗闵同领其事。”

    对此,《宋会要辑稿》日:“(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十一月十一日,权发遣三司盐铁判官公事,太学中舍李杞,三司勾当公事蒲宗闵,并提举成都府利州路买茶公事,赐对,遣之。”

    食彻《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云:“蜀茶旧无榷禁,熙宁间始令官买官卖,置提举司以专榷收之政。”

    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记载:“神宗熙宁七年,始建(遣)三司勾当公事李杞入蜀,于秦凤,熙河博马.与成都路漕司议合,事方有端,而王韶言,西人颇以善马至边,所嗜唯茶,乏茶与市,即诏趣杞据见茶计水陆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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