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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丰富多彩的吃食 (第2/3页)
轼诗中仍有“十年京国厌肥”之句,说明在社会上层中,肉食仍以羊肉为主。 仅次于羊肉者,当然是猪肉了。 就像早前说过,汴梁城外“民间所宰猪”,往往从南薰门入城,“每日至晚,每群万数,止数十人驱逐”。 当地“杀猪羊作坊,每人担猪羊及车子上市,动即百数”。 临安“城内外,肉铺不知其几”,“悬挂成边猪”,“各铺日卖数十边”。 另有“修义坊,名曰肉市,巷内两街,皆是屠宰之家,每日不下宰数百口”,以供应饮食店和摊贩。可见这两大城市的猪肉消费量之大。 当然,在宋代农业社会中,牛依然是及其重要的生产力。 官府屡次下令,禁止宰杀耕牛。 宋真宗时,西北“渭州、镇戎军向来收获蕃牛,以备犒设”,皇帝特诏“自今并转送内地,以给农耕,宴犒则用羊豕”。 官府的禁令,又使牛肉成为肉中之珍。 如“浙民以牛肉为上味,不逞之辈竞於屠杀”。 “秀州青龙镇盛肇,凡百筵会,必杀牛取肉,巧为庖馔,恣啖为乐”。 鸡、鸭、鹅等家禽,还有兔肉、野味之类,也在宋代的肉食中占有一定比例。 在当时的经济技术条件下,江河湖海中的水产品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汴梁城市场中出售盘免、野鸭肉、鹑、鸠、鸽、螃蟹、蛤蜊之类。 饮食店出售的菜肴有新法鹌子羹、虾蕈羹、鹅鸭签、鸡签、炒兔、葱泼兔、煎鹌子、炒蛤蜊、炒蟹、洗手蟹、姜虾、酒蟹等。 开封的新郑门、西水门和万胜门,每天“生鱼有数千担入门。 冬月即黄河诸远处客鱼来,谓之车鱼,每斤不上一百文”。 据说,淮南“虾米用席裹入京,色皆枯黑无味,以便溺浸一宿,水洗去则红润如新”。 苏轼描写海南岛的饮食诗说,“五日一见花猪肉,十日一遇黄鸡粥”,“荐以熏鼠烧蝙蝠”。 鼠和蝙蝠肉也成为当地的重要肉食。 其诗又称“粤女市无常,所至辄成区,一日三四迁,处处售鱼虾”。 南方的水产无疑比北方更加丰富和便宜。宝庆四明志》卷,鱼类》和淳熙三山志》卷,,水族》分别记录了明州和福州的好几十种鱼类和水产。 地区性的肉食,如“闽浙人食蛙,湖湘人食蛤蚧”,即“大蛙”,而“广南食蛇,市中鬻蛇羹”。 可见,广东人吃蛇肉的习俗是古已有之,不过对于作者菌来说,真的是想想就不寒而栗。 宋代对肉类和水产的各种腌、腊、糟等加工也有相当发展。 梅尧臣的糟淮》诗说:“空潭多鱼,网登肥且美,糟渍奉庖厨。”临安有不少“下饭鱼肉鲞腊等铺”,如石榴园倪家铺。市上出售的有胡羊、兔、糟猪头、腊肉、鹅、玉板、黄雀、银鱼、鲞鱼等。 大将张俊赋闲後,宋高宗亲至张府,张俊进奉的御筵中专有“脯腊一行”,包括虾腊、肉腊、奶房、酒醋肉等十一品。 在广南一带,“以鱼为,有十年不坏者。 其法以及盐、面杂渍,盛之以瓮。 瓮口周为水池,覆之以碗,封之以水,水耗则续,如是故不透风”。这确是一种科学的腌渍方法。 而且在宋代的士人中,吃河豚成为一种时尚。 名士梅圣俞,喜欢邀朋呼友来家里吃河豚。 他的河豚鱼》云,“春洲生荻芽,春岸飞扬花。河豚于此时,贵不数鱼虾”。 河豚有剧毒,需要祛毒后才能烹调,亦有人因食河豚而丧命。 除了河豚之外,类食品和“洗手蟹”也在宋代市民中风靡一时。 东京名商号东华门何吴二家的鱼,是从外地运的活鱼加工而成的。 由于是切成十数小片为一把出售,故又称“把”。 由于它是风化干后才入的料,所以味道鲜美,成为当时一道名菜,以至时人有“谁人不识把”的说法,同时这类食品易于保存,所以很受大众的喜爱。 贵族之家制作的黄雀,是一种市面上不易见到的食品。 蔡京家里有三栋房屋,堆积着直至房梁的黄雀。 有位官员,一次就可献出千余罐鹅。 在东京的市面上,洗手蟹非常受欢迎。 将蟹拆开,调以盐梅、椒橙,然后洗手再吃,所以叫洗手蟹。 此外宋朝时候果品的数量、质量和品种也都十分相当丰富。 像是北宋西京洛阳的桃有冬桃、蟠桃、胭脂桃等三十种,杏有金杏、银杏、水杏等十六种,梨有水梨、红梨、雨梨等二十七种,李有御李、操李、麝香李等二十七种,樱桃有紫樱桃、腊樱桃等十一种,石榴有千叶石榴、粉红石榴等九种,林檎有蜜林檎、花红林檎等六种。 而在南方沿海的台州,其水果品种包括梅、李、杏、梨、莲、安石榴、枇杷、桔、金柑、橙、朱栾、柚、杨梅、樱桃、林檎、葡萄、栗、榛、椎、银杏、枣、柿、杨桃、瓜、木瓜、榧、菱、芡、荸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