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宋_第三百零五章 必然的趋势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三百零五章 必然的趋势 (第5/5页)

代都为本人所有,并由自己的子子孙孙、世世代代传承下去,这该是自己人生多大的满足和辉煌啊~~~

    所以,铁木真时期的比较民主的那达慕大会的推选制度,在忽必烈时期只成了一纸文件而已;努尔哈赤时期比较民主的八旗制度,进入中原后就被皇太极用废除了。

    为什么?因为汉人的王朝家族统治制度,为这些胡人们提供了借鉴的现成模式。

    汉人社会用本民族王朝家族统治者以几千年的统治经验形成的政权组织模式、文化愚民制度,向胡人展示了汉人能够作为统治者奴隶的宽广胸怀。

    只要牢牢抓住手中的武力,铲除老百姓的自治化、军事化的任何基础,不断向治下老百姓灌输政权合法性、以儒学为体表的文人高贵武人低贱的这一真理,汉人便能够抛弃民族偏见,乖乖地接受更野蛮、落后、压迫更深的政权统治。

    至于满蒙严禁胡汉通婚的历史真相的话,许多研究者通常认为,满蒙严禁胡汉通婚的目的是为了种族纯洁。

    但这个结论是完全错误的,刻意回避真相。

    实际上,最根本的原因是胡人女子的婚姻取向----她们更愿意嫁给有文化有教养的汉族男子。

    汉族的先进文化在婚姻方面优势及其明显。

    从五胡乱华到五代十国,成批的胡人公主、官宦女子心甘情愿嫁给汉族男子,而其家族也往往以此为荣。

    落后的游牧文化对春情萌动的胡人女子实在没有任何吸引力。

    而血婚乱伦的婚姻习俗更是让胡人女性毛骨悚然,内心极其抗拒。

    历史研究者普遍注意到了,五胡乱华和五代十国时期,中国境内的胡人女子抗婚、逃婚数量相当大,自杀和变态者也为数不少。

    她们实在不愿意嫁给一身膻味野蛮粗鲁的本族男子。

    可以说,胡人女子的婚姻取向完成了胡人被迫的汉化过程。

    金国时期,为了防止女真人的汉化,统治者一向严厉禁止胡汉通婚。

    加之女真人牧地对汉人耕地的蚕食,使得这两个民族之间的关系更是日趋紧张,广大汉族百姓对女真人生出刻骨仇怨。

    深受其害的山东为此爆发了声势浩大的红袄军起义,坚持斗争长达50余年(1205——1262),在金国灭亡后仍然是一支汉族的武装力量。

    像是金国明昌二年(1191)金国政府讨论土地问题时指出:“齐民与屯田户往往不睦,若令递相婚姻,实国家长久安宁之计”(《金史》卷9《章宗纪》)。

    翻译过来就是,为了让女真牧民和汉族农民别争地了,可以让他们通婚。

    显然,这个想法完全是为了缓解民族矛盾。

    泰和六年(1206)“诏屯田军户与所居民为婚姻者听”(《金史》卷12《章宗纪》)。

    这才算真正开始允许通婚。

    而这时距金的灭亡1234年仅有不到30年时间了。

    接下来就是“金国女子多嫁汉”的女真快速汉化过程。

    鉴于历史的经验,蒙古和满洲严禁胡汉通婚。

    严禁归严禁,但胡女仰慕汉族男子的婚姻情节却始终不曾改变。

    1648年,多尔衮告谕礼部:“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

    准许满汉通婚。可几天后,多尔衮对满汉通婚作了进一步规定:凡希望嫁给汉人的满族官员之女需呈明户部,登记户口;希望嫁给满人的汉族官员之女也需报户部登记;非官员家妇女许配满人听其自便,无须报部。

    并告诫满人务必合法结婚,除了正式的妻子,不许另占汉族妇女。

    满汉通婚操作实际是比较困难的。官家子女要通婚必须要申报,并非自由通婚。

    多尔衮死后,满汉通婚的倡议成为他的逆罪之一。

    鳌拜期间,恢复了八旗祖宗旧制,满汉不得通婚,无论满人汉人违者都会遭到严惩。

    严禁胡汉通婚的实质,是野蛮落后的血婚乱伦习俗遭遇了先进婚姻制度。

    血婚乱伦被胡人女性视为及其恐怖、恶心之事,她们强烈希望通过嫁给汉族男子来摆脱这一局面。

    女子的婚姻倾向,最能反映一个国家、民族的优略。

    在2000年历史长河中,汉族女子从来都是鄙视“涉外婚姻”的。

    可如今的中国女子已经开始把涉外婚姻当作荣耀,甚至远嫁非洲和阿拉伯世界。

    怎么说呢,这其实也是一种文化的倒退吧,大家说呢。

    ……

    ……

    ……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