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宋_第三百二十六章 更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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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六章 更替 (第1/4页)

    包括乌撒地区亦实行则溪制度,这一制度据说是俄索折怒王建立的,折怒是乌撒历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元史》载:乌撒乌蒙宣慰司,在本部巴的甸。

    乌撒者蛮名也。其部在中庆东北七百五十里,旧名巴凡兀姑,今曰巴的甸,自昔乌杂蛮居之。

    今所辖部六,曰乌撒部、阿头部、易溪部、易娘部、乌蒙部、绲畔部。其东西又有芒布、阿唼二部。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尽得其地,因取远祖乌撒为部名。

    折怒王的事迹在文献与口碑中多有叙述,彝书《俄索折怒王》称:走路常要回头看,折怒王的故事有人传。

    布摩用文字记录,歌手们代代传唱。笃洪纳娄的山陷了,折怒事迹也留传。巴底的海水干了,折怒英名不失传。

    同书记载了他建立则溪制度的经过:

    (俄索折怒王)以鲁旺的方位,依鲁补的数字,支格阿鲁定的标记,设置九大则溪。

    重振俄索蔺的雄风,再建立虎皮般的典章。

    绿竹茵茵的莫则洛那洪,设置第一则溪;稻花芳香的俄补甸吐,设置第二则溪;松涛呼呼的德珠杓嘎,设置第三则溪;山青水秀的六曲博果,设置第四则溪;巍巍笃洪木谷,设置第五则溪;雾霭像青纱般绕着的耐恩,设置第六则溪;荞花像彩虹落地般的辞吐,设置第七则溪;五彩索玛(按:索玛即映山红)簇拥的女武溢恒,设置第八则溪;好比斗柄绕着北极星,笃洪那娄是中央则溪。

    《彝族源流》、《水西制度》所载与此同,可见乌撒实行了则溪制度。

    上文论述了中央王朝大规模经营黔西北之前该地的制度与文明,由于彝书一般不注明著者及时间,使我们难以对其间的人与事作清晰的时间判定。

    此外尚须指出,现存彝文献大都是明、清以来的抄本或石刻,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仅仅反映明、清时期的历史。

    因此结合上文所引的《宋史》、《桂海虞衡志》、《云南志略》、《元史》、《贵州通志》等宋、元、明三代的汉文献,可以肯定在元明甚至更早,彝文字已经开始运用,而各种制度亦粗具规模。正如宋人范成大所称:

    罗殿等处乃成聚落,亦有文书公文,称守罗殿国王。

    元明以降,中央王朝对黔西北的开拓日益深入,在此过程中,彝族制度如何因应,君长、布摩、土目的地位与角色发生了何种变化,下面将对这些问题较为深入的探讨。

    到了后面元、明王朝的开拓对勾政权的影响的话。

    通过前文,可以看到,虽然明清时期有不少地方志的编修者根据《禹贡》、《尔雅》等古书将贵州划入梁州南境、荆州西裔,因此主张“黔于古始非异域也,入我版图,所从来远矣”。

    但长期以来,黔西北等地区同中央王朝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时断时续的朝贡上。

    像是唐宋时期,包括黔西北的鸭池河以西地区甚至没有被纳入羁縻州县的系统中,基本上处于独立状态。

    迨至元朝进军西南,在黔西北等地“设官料民”、屯田驻军、赐封土官,局面才开始发生变化,虽然如此,元王朝能够有效管治的地方大概仅限于与军队驻防地附近的区域,其余广大地区仍然掌握在地方土酋手中。

    明代承元之旧,大为恢拓,完善与规范了土司制度(包括设置专门的土司职衔、对土官袭替的更严格监督与控制、土司赋役与朝贡的制度化、要求土官学习汉文化等)。

    同时增设更多流官机构(例如设置贵州行省)并广泛设立卫所等,明代设在水西与乌撒及其周边地区的卫所就有毕节卫、乌撒卫、赤水卫、永宁卫、贵州卫、贵州前卫、威清卫等七个。

    而且卫所士兵大都来自南直隶、湖广、江西、四川、山东、山西等地,意味着一场较大规模的移民运动。

    此外,民间自发的移民也为数不少。

    随着中央王朝拓的日益深入,勾政权与则溪制度在明代开始发生某些引人注目的变化,尤值得关注者有君长之职由四十八支轮流袭替一变而为父子相传、汉人进入勾政权、水西与周边勾政权“此绝彼替”的习惯受到干涉等。

    的确,首先是从轮流袭替到父子相传。

    因为前文已提到,认为则溪统治权力的分享并满足嫡长子为大宗、其余众子为小宗,层层分封的宗法制原则是一种误解,君长一职的袭替情况又如何呢,关于此问题有两份重要文献,一是正德年间王阳明致水西君长、贵州宣慰使安贵荣的书信,其中提到:

    且安氏之职,四十八支更迭而为,今使君(指水西君长、贵州宣慰使安贵荣)独传者三世,而群支莫敢争,以朝廷之命也,苟有可乘之衅,孰不欲起而代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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