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宋_第三百二十九章 挑战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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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九章 挑战 (第3/3页)

如犯徒流军遣等罪,应按民人例,实流实徒。

    在赵英的心中,康熙初年改流的黔西北已属“旧疆”,不在宽恤之列。

    赵英所言并非毫无根据。随着科举、教化的推行,黔西北地区的文化与礼俗逐渐发生了变化,安秉健请云南岁贡柯春在家教读,安国瑞以及“陈登云控案”中的当事人陈登云、陈阿佃、金阿好等人均能操汉语,甚至可以书写——安国瑞的状词是自己写的。

    官员们在判决的时候,实徒实流,不再考虑“民、苗”之别,安国瑞被发遣黑龙江,在此之前的乾隆四十八年(1783)、五十八年(1793),诬控安秉健的安士照、阿鲁约等人同样被拟充军,陈登云一案中金阿好、陈二等人则被拟徒。

    黔西北地区在观念上与实践上都成为了清王朝“旧疆”。

    (三)、布摩阶层的变动。

    在勾政权中,布摩与幕史垄断着书籍与文字,他们是知识与文明的象征,跻身统治阶层,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特别是与君、臣并列的布摩,掌管祭祀,勾通天、地、人,在很大程度上已被神化了。

    彝制崩溃后,布摩的政治特权随之丧失,而科举教化、移民的涌入,对他们造成另一种重大打击,布摩阶层的身份构成逐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1、文教的兴起与绅士阶层的成长。

    要知道贵州科举兴于明代,主要是由于卫所的带动,当时入学者以屯戍子弟与汉人移民为主。

    黔西北地区的广大原住民并非编户,没有根据也没有必要去入学应举。

    因此明王朝文教的扩张与渗透大体上只能波及到上层统治分子,虽然朝廷力图推广社学,但土官并不热心,社学在很大程度上名存实亡,布摩所宣扬的各种价值观仍然是土司政权的意识形态。

    改土归流在制度上为推行科举创造了条件。

    黔西北平定后不数年,黔西、平远、大定等府相继设学,而旧有的乌撒卫学则改为威宁府学,此外各种书院、义学、社学亦渐次设立。

    这些学校除了解决汉人的入学、科举问题外,还担负着化导原住民的重任,正所谓“苗彝新附之地,尤当诱之以诗书,使其勉强礼义而不敢为非。”

    清代入泮者确实有不少新近入籍的原住民子弟,雍正十年(1732),贵州学政晏斯盛提到大定府亲辖地有许多“目、夷”列于学宫,“尤明于顺逆之义”,随从太守赴军前讨贼。。

    平远州有“苗民”九种,“不拘愚智,但年幼者,俱解从师读书,近列癀宫者颇众。”

    威宁被描述为“汉夷合一,文教顿兴”,康熙四十八年(1709),佟铭迁府学时,“自总镇、副守、厅学、举贡,以及汉民苗夷之有志学者,咸赞励以光其事。”

    到雍正年间威宁府改州,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以该处“读书向学之士不少”,建议“仍准进学二十名,免其减额。”

    据乾隆《黔西州志》,当时各种族类都有“读书入泮”者,因此该书称:

    (黔西)旧属夷地,种类非一,语言文字概不相通。我朝改土设流,建立学校,文教大兴,习俗丕变,冠婚丧祭渐循于礼。

    道光《大定府志》同样提到罗罗、宋家等族类进学的情况。

    虽然方志编修者们的言语难免夸饰,但改流后王朝教化对地方社会的日益渗透却是无庸置疑的。

    彝文献对此亦有所反映,如麻博阿维家的一支迁到水西阿哲家的地盘后,“取了汉姓,在清康熙年间,读汉书,使用汉文,一度有功名,中了举,做了汉官。”

    随着科举制度在黔西北的推行,在新的制度下具有更多意识形态“正统性”的绅士阶层也开始成长起来。

    许多接受儒学教育并获得功名的士绅,就是在地方上有权有势的土目的后代,但也有一些普通土民在成为绅士的过程中,逐步转变了自己的身份并扩大在地方社会的影响力。

    例如大方县普底乡黄氏家族,自康熙年间起便全面学习汉人的语言、风俗、礼仪,“制造”本家族的汉人身份,不断子孙不断读书进学,翻开《黄氏族谱》(光绪9年抄本),贡生、增广生员、廪膳生员、附生等比比皆是,举人则有黄显庸、黄思永等。

    在走向士绅化的过程中,黄姓逐渐转变了自己的文化身份,并利用这一身份扩张势力,向地方豪强(如土目)挑战,争夺更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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