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宋_第三百三十九章 公卿士大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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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九章 公卿士大夫 (第3/5页)


    淫乱不止,与相国吕不韦通奸,吕不韦又以嫪毒“诈腐”,“拔其须眉为宦者,遂以侍太后”,后被封为长信侯,参与国事,使“事无小大皆决于毒”,后嫪毒“矫王御玺及太后玺以发县卒及卫卒、官骑、戎翟君舍人”,密策政变,被秦王政发觉,发兵反击,双方大战于咸阳,才将此动乱平息。

    这是先秦宦官势力发展的顶峰,说明宦官在当时已经成为依附于专制君主但又力图左右局势的特殊势力。

    包括列国行政体制的变化。

    春秋战国时期,列国为适应对外战争和稳定国内局势的需要,先后在不同程度上对本国现行的行政体制进行了调整和变革。

    由于列国国情不同,调整和变革的深度、广度以及时间的早晚也不一样,但总的发展趋势是相同的,都是向官僚行政体制发展。

    像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世卿制的逐步瓦解。

    因为春秋时期,王室、诸侯、卿、大夫之间的激烈斗争,使君臣之间以宗法关系构成的约束关系发生动摇。

    诸如“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君之所审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本者,治乱之原也”等等新的君道和君臣关系的理论观点逐步出现,并受到重视。

    这些观点认为,为君主的不但要凭血统,也应具有一定的治国用人才能;为辅佐大臣的世卿,也应受到德、功、能等的检验。

    在这新旧交替之时,公室、卿大夫、士相继主持政务,则充分说明以宗法血缘为基础的世卿制必然趋向瓦解。

    西周的宗法制是以天子为天下大宗,所以称为“宗周”,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王的众子则封为诸侯,为王国的小宗。

    诸侯在其国为大宗,世子世袭,诸侯的众子则封为卿大夫,为侯国的小宗。

    卿大夫在自己的封邑为大宗,嫡长子世袭,卿大夫的众子则被封为士,为卿大夫的小宗。

    异姓诸侯也同样实行此制。与王侯同姓的为公族,异姓的为卿族;他们世代相传为大宗,又称为“世族”。

    这些世族凭借其优越的地位,在王侯国内世代为官,即所谓的“世卿”制度。

    王室衰微,诸侯兴起,与此同时,诸侯国的卿大夫势力也相对膨胀,他们在列国君主身边赞襄政务,在战争中借功邀赏,土地和实力不断扩大,往往取得决策者的地位,置君主于不顾,甚至驱君、杀君,废立君主。

    据《左传》载,成公十八年,晋国栾书、中行偃弑晋厉公;襄公二十五年,卫国孙林父、宁殖逐卫献公;襄公二十五年,齐国崔杼弑齐庄公;昭公二十五年,鲁国季孙如意逐鲁昭公;哀公十四年,陈国桓弑陈简公,出现了“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的局面。

    以后的三家分晋,田氏代齐,都是卿大夫专权而造成的。

    同时,诸侯也不愿重蹈王室衰微的覆辙,更不愿受制于卿大夫,于是也想尽办法加强对他们的控制。

    这些办法包括:诸侯根据卿大夫的官位给以封邑,如果免去官位,同时要收回部分或全部封邑。

    卿大夫致仕或因病必须离去官职,并且将邑归还于公。

    卿大夫的私属和甲兵要归国君指挥。

    在兼并卿大夫封邑的同时,各国先后建立郡县制,出现了“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的以军功而不完全按血缘授官的规定。

    因此,各国相继出现了没有世袭的、带有雇佣关系和臣仆性质的官僚制度。

    这些官僚主要来自“士”的阶层。

    “士”的构成非常复杂,他们低于大夫,而高于庶人,属于低级没落的贵族。

    按制度他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力,学习礼、乐、射、御、书、数六艺,凭着学习到的技能,服务于君主和卿大夫身边,充当低级官吏,或以武艺韬略在军队中充当骨干。

    或行侠远游,求人赏识,以至为知已者死;或以文才谈辩论理,教授生徒,著书立说;或以技艺从事工商方术之事。

    因此,士是分布广泛而富有能量的一个阶层。

    在宗法血缘关系普遍遭到破坏,各国君王、列卿又急需有才能的人来为自己服务的时候,这些“士”便成为被争取的对象。

    君主以官、爵、禄招徕士人,卿大夫以养士来扩大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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